《政策》指出,對符合條件的項目可超前啟動前期工作,超前組織開展聯合評估;運營高速公路新增互通式立交或服務區,可由交通運輸廳和省發展改革委以專項規劃方式明確,納入專項規劃的項目直接開展工程可行性研究及報批工作,不再審批項目建議書。
在放寬高速公路投資建設條件上,《政策》將試點延長特許經營期,對部分路網功能突出、社會效益顯著的項目,經地方配套資金、資源后仍不能彌補可行性缺口的,試點在收費期之外延長特許經營期,推動項目成功招商。
對高速公路加快建設成效好的項目,《政策》給出了“真金白銀”的激勵政策?!墩摺分赋?,項目成功招商的,對牽頭市(州)給予300萬元獎補資金,對配合市(州)分別給予150萬元獎補資金;項目提前取得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核準(批復)的,對牽頭市(州)按照項目給予100萬元獎補資金,對配合市(州)按照項目分別給予50萬元獎補資金。項目提前取得建設用地批復并實現開工的,對項目業主給予300萬元獎補資金,對沿線各市(州)分別給予100萬元獎補資金;提前實現控制性工程開工的,對項目業主給予100萬元獎補資金,對控制性工程所在市(州)給予50萬元獎補資金。較批復工期提前建成通車的,對項目業主按照標準給予獎補資金。提前建成通車的項目,按提前時間,分別給予每公里2萬元、3萬元、4萬元、5萬元獎補。(成都日報錦觀新聞記者 楊升濤 實習記者 陳煦陽)
(責編:彭茜、章華維)
文章來源:人民日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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